一、 竞赛时间
2024 年 5 月 9 日—11 日
二、竞赛地点
长治学院南校区
三、 竞赛分组
学生:阳光组、体育系组。
教工:青年组(39 岁以下、包含 39 岁) 中年组(40 岁 -49 岁、包含 40 岁和 49 岁)、老将组(50 岁以上,包含 50 岁)。
四、竞赛项目
(一)阳光组项目: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女子)、3000 米(女 子) 、1000 米(男子) 、5000 米(男子) 、4×100 米接力、 4×400 米接力(男子、女子、男女混合) 、原地纵跳摸高、 立定跳远、掷软式飞雷,铅球(女子 4 公斤、男子 7.26 公斤)。
(二)体育系组项目: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女 子) 、5000 米(男子) 、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 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女子 4 公斤、男子 7.26 公斤)。
(三)教工组项目:
100 米、3000 米、4×100 米接力(男女混合) 、旋风跑 (团体项目)、30 米往返接力跑(团体项目)、平板支撑(团
体项目)、立定跳远、铅球(女子 4 公斤、男子 7.26 公斤)、 掷软式飞雷、飞镖。
五、 报名规定
阳光组以系(部)为单位组队,体育系组以体育系班级 为单位组队。阳光组、体育系组每单位限报领队 1 人,教练 员 3—4 人。
阳光组别比赛的运动员:每人限报 2 个单项,另可兼报 接力项目;每参赛单位每项报名不得超过 4 人。
体育系组别比赛的运动员,每人限报 2 个单项,另可兼 报接力项目;每参赛单位每项报名不得超过 2 人。
教工组每人限报 2 个单项,掷软式飞雷项目不得超过 3 人,另可兼报接力和团体项目,每个单位必须报接力和团体 项目;4×100 米接力(每队 2 男、2 女) ;旋风跑(每队 10 人) ;30 米往返接力跑(每队 16 人,8 男 8 女;男教工不足 8 人可以由女教工顶替,每多一名女教工计时成绩减 0.2 秒; 也可以两个系部组合一个队,得分均分。 )平板支撑(每队 10 人,女教工不少于 5 人。);不报名不能参加比赛。
接力项目报名时只报项目,不报具体参赛运动员姓名。 接力项目运动员比赛时各代表队穿田径比赛服(背心、短裤, 参赛服装颜色统一;其余径赛项目穿背心或者短袖和短裤)。
未报名参赛项目不可参加比赛。
六、 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突出学生运动会的教育特色,体现 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报名单位须按照规程要求履行 参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初审工作,并由系(部)主管领导签署 长治学院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二)本次田径运动会设纪律监察委员会,在赛会期间 纪律监察委员会将对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实施动 态管理,采取“谁举报、谁举证 ”的工作原则,接受有关不 端行为的举报、投诉等材料。纪律监察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 最终处理意见。
(三)对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取消 其所有参赛项目的比赛成绩和名次,并取消所属单位评审体 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七、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比赛均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本规程执行。
报名人数不足 3 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八、 录取名次及奖励
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六名运动员,分别按 7 、5 、4 、3 、2 、 1 计分(接力、 团体项目加倍计分) , 打破山西省大学生运 动会纪录者另加20 分,打破校运动会纪录者另加 10 分(每 一项目只记一次)。
本届运动会将设各组别团体总分奖,对总分前六名的代 表团颁发奖杯。如遇积分相等, 以打破纪录项(人、次)数 多者列前;如仍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 以此类推。
对获得各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
参赛运动员或运动队不足 6 人(队)的项目(包括团体), 递减一个名次录取。
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