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
2023年5月11日-13日
二 、竞赛地点
长治学院南校区
三、竞赛分组
学生:阳光组、体教组。
教工:青年组(35岁以下、含35岁)、中年组(36岁-49岁、含36岁和49岁)、老将组(50岁以上,含50岁)。
四、竞赛项目
(一)阳光组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子)、3000米(女子)、
1000米(男子)、5000米(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男子、女子、男女混合)、原地纵跳摸高、立定跳远、软式飞雷、铅球(女子4公斤、男子7.26公斤)。
(二)体教组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子)、
5000米(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女子4公斤、男子7.26公斤)。
(三)教工组项目:
1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男女混合)、旋风跑(团
体项目)、30米面对面接力跑(团体项目)、立定跳远、铅球(女子4公斤、男子7.26公斤)、软式飞雷、飞镖。
五、报名规定
阳光组以院系为单位组队,体教组以体育系班级为单位组队。阳光组、体教组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4人。
阳光组别比赛的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每参赛单位每项报名不得超过4人。
体教组别比赛的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每参赛单位每项报名不得超过2人。
教工组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和团体项目,每个工会小组必须报接力和团体项目;4×100米接力(每队2男、2女);旋风跑(每队8人);30米面对面接力跑(每队16人)。
接力项目报名时只报项目,不报具体参赛运动员姓名。接力项目运动员比赛时各代表队穿田径比赛服,参赛服装颜色统一。
六、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突出学生运动会的教育特色,体现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报名单位须按照规程要求履行参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初审工作,并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长治学院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二)本次田径运动会设纪律监察委员会,在赛会期间纪律监察委员会将对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实施动态管理,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工作原则,接受有关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等材料。纪律监察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三)对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取消其所有参赛项目的比赛成绩和名次,并取消所属单位评审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比赛均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本规程执行。
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六名运动员,分别按7、5、4、3、2、1计分(接力、团体项目加倍计分),打破山西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另加20分,打破校运动会纪录者另加10分(每一项目只记一次)。
本届运动会将设各组别团体总分奖,对总分前六名的代表团颁发奖状。如遇积分相等,以打破纪录项(人、次)数多者列前;如仍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对获得各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
参赛运动员或运动队不足6人(队)的项目(包括团体),递减一个名次录取。
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的评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